一直很喜欢很喜欢听音乐,能戴着耳机一直到耳朵痛了还不想放下!在还是懵懂的孩提时,偷父母的钱去买音乐合集的磁盘,然后不厌其烦地按着录音机的键来回听那几首最喜欢歌;中学时,省吃俭用几个月花一百多块只为买只 128M 的 MP3,在学习之余带着耳机放松自我;到了大学,把歌曲装进手机,总是边走边听,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不可自拔。在流行音乐中,不知不觉慢慢长大。

  突然发现,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乐库的歌曲再也没有更新过了。偶尔,也尝试打开新歌榜,去聆听新的歌曲,但总也打动不了自己的耳朵。不禁怀念起自己的中学和大学时代。那会,对音乐总会有期待,期待自己喜欢的歌手快发布新歌专辑。而她们总是不会辜负我们期待,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。总会有几首歌,一听前奏就入魂,耳朵瞬间好听到怀孕,一到高潮就情不自禁地跟唱。那是一种可以唱的幸福,可以表达出来的情感,可以宣泄出来的情绪,真好!

  突然的新冠疫情,让人想起初中那场非典——同样相似的情况,只是少了满街的音乐。那会,公交电视、电台广播一直重复着《阳光总在风雨后》这首歌,传递着爱与信心。轻快的节奏,励志的歌词,总也听不厌,愿一直不丢“阳光总在风雨后”的信念。一晃也快二十年了!

  还记得《老鼠爱大米》,我听的第一首网络歌曲,简单直白地表达爱意,朗朗上口。那会,网络刚兴起,一切都那么新奇。每次上机课,大家总是迫不及待挂着刚申请的 QQ 号,甚至下课了还挂着升级。上着课,和老师打游击一样,或是偷偷地玩泡泡堂,或是偷偷装扮着自己的 QQ 空间。却不知道,其实老师一直都知道。现在的我,QQ 也已经很久没上了,QQ 空间也荒废了,游戏也早已经不玩了。也许,那个年龄偷着玩才是乐此不疲的乐趣所在。

  还记得听完 S.H.E. 的《Super Star》,满脑子都是“你是电,你是光,你是唯一的神话,我只爱你,You are my super star”。第一次听这种这种狂热的音乐,才知道它叫摇滚。与之前一直听的抒情音乐不同,它让人有种要扭起来的冲动,身体会随着音乐不由自主地跳起来,一种全新的体验。同时,《我为歌狂》这部动漫在我们的青春中火得一塌糊涂,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好听的歌:《我的舞台》、《有梦好甜蜜》、《无所不能》……现在还记得,那段时间的书店到处是跟风的《我为xx狂》的书,还有同学乐此不疲地一本一本买。

  周董的歌,肯定是我们那一代人青春中不可获取的记忆。第一首听他的歌是《双节棍》,完全没听懂,只是当时很多人喜欢,也不明白到底好听在哪。后来随着《东风破》和《七里香》,慢慢喜欢上他的歌,再到后来的《青花瓷》和《千里之外》,彻底被征服。还记得初中时代,坐在教室的窗边,听着他的歌,头顶的挂扇无力地摇着,开着窗户渴望着夏风,也渴望着快点长大,总觉得长大了就不用再学习和考试了。现在才发现,那会的自己才是最简单和幸福的:听着不同老师的课,偶尔发发呆,最大的抱怨就是作业,最大的烦恼只有考试而已。

  那个时候懵懂的我,听着《盛夏的果实》,一个连表白都不会的傻小子,完全听不懂歌曲里的意思,只是感觉很应景,也喜欢那种淡淡的忧愁。直到很多年以后,才明白,盛夏的果实,早熟易青涩,才懂那会的自己是一种怎么的心情,那是一种苦巴巴地望着满树的果实,即使是青涩的也渴望拥有。

  一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小屁孩,听着《第一次爱的人》,居然能感受到失恋的那种伤心,然后告诉自己以后好好爱,不然以后失恋肯定难过。那会,同桌的女生总会和其他同学偷偷交换着各自的言情小说,然后看到某些情节还会偷偷感动。那些传递的言情小说,便是那个时候的我们对情情爱爱的启蒙。

  听着《恋爱百分百》,看班级里那些早熟的男同学,将折得很精致的情书偷偷摸摸地递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,而自己只能偷偷学着折情书,拖着腮看着窗外憧憬着初恋的味道。再回家的路上,几个小伙伴,一起八卦着某某送情书,某某牵手了。

  在那个年纪,早恋是被家长和老师严厉禁止的,我们只能偷偷地暗恋,或是某个安静又优秀的女孩子,或是某个长得帅篮球打得又好的男孩子。听着《宁夏》,在宁静的夏天,偷偷地思念着自己的暗恋,想着她认真听课的模样,又或者写数学题目时咬笔头的习惯。一切的一切,都那样安静,谁也不知道。为了靠近那一个她/他,有人默默地努力着,努力到半夜还在熬习题,就这样过了三年。

  听着《一千零一个愿望》,几个女生唱着踮起脚尖就能触碰愿望,总觉得自己也一定能实现那些天马行空的梦想,那是一个怀揣着梦想,带着漫天自信勇往直前的年龄。做着各种不同的梦,描绘着数不清的未来。那会的梦,很简单直白,比如当个航天员,比如周游世界,有梦幸福陪伴着,如果不醒该多好。

  听着《被风吹过的夏天》,突然就到了高中时代。那会连打球都戴着 MP3,一边听着歌,一边挥洒着汗水。繁重的学业,压的喘不过气。运动可以发泄压力,音乐可以让自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。半夜,打着手电筒继续写总也写不完的习题,睡前在被窝里听着《隐形的翅膀》,鼓励着自己明天继续。感觉自己真的很努力很努力了,可是最后的高考却还是没考好。泡图书馆的喜欢是就是从高中开始的,那会甚至连晚饭都不吃,一直在图书馆的角落写习题。泡图书馆的习惯,一直贯穿了我的其后的读书生涯。

  听《童话》和《亲爱的那不是爱情》的时候,正是一个简单的时光,那会的黑板上贴着各种激励的口号,一切向高考看齐。爱情的萌芽在身边慢慢露出,班里总有几对在偷偷地谈恋爱。那几年,小四真的很火,他的书被我们一个一个传着读。在一个青春的年龄,看着带点忧郁的文字,感受着悲伤文学。在那些文字中,总少不了悲伤和离别。所以,书里的故事一下子引起了共鸣。

  后来,因为高考的失利,最后去了一个很普通的二本,觉得自己没实现当初的梦想。然后用《最初的梦想》来提醒自己。因为很喜欢这首歌,所以把它设置成我手机早起的闹钟。差点没废掉这首歌!然后,得出总结一个结论“你想讨厌某个歌手,那就把他的歌曲设置成闹钟!”。那段时间,室友的播放器一随机到这首歌,我能条件反射地拿起手机关去关那个并不存在的闹钟。后来,终于还原了手机自带的手机铃声。最后,没了这首歌的闹钟,也顺利弥补上了去个牛逼大学读书的遗憾。

  虽然大学不怎么样,但是不妨碍大学生活依旧很精彩、很热闹。就像一阵风红遍大江南北的《最炫民族风》,后来甚至随着广场舞大妈火到国外。在当时,手机大卖场,唱片店门口的音响,大街小巷到处充斥另类的民族风。那会,正是山寨机大兴,走在路上,几乎人手一只奇形怪状的手机,有按键、有触屏的、有拉出天线打电话的,也有拿出触笔写字的。虽然不贵,但总也是被偷。似乎,那个时候,身边就没有没被偷过手机的。虽然这些山寨手机质量不忍吐槽,但是我们不能否定它们那响亮无比的喇叭!无论在哪,电话声总能充斥着各种歌曲,吵不死人;随着声音亮起的七彩跑马灯,闪瞎眼睛。现在不忍回首,当时虽然被各种吐槽,但是大家却乐在其中。就像一个大学室友,现在人到中年秃成光头,却无比怀念当初那一头非主流的秀发。

  第一次听林俊杰的歌是初中的音乐老师给我们放的《江南》,她说现在这首歌很火,然后分享给我们听,这是我第一次听中国风的歌。那句“不懂爱恨情愁煎熬的我们,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”告诫着爱情并不是都完美的;那句“圈圈圆圆圈圈 天天年年天天”最是烧脑,总是在脑子里寻绕着。《一千年以后》,又告诉我们爱情可以永恒。哈哈,原来《江南》告诉我们别早恋!《一千年以后》,告诉我们好好经营婚姻。

  听着梁静茹的《勇气》,因为女生深情的歌喉,居然做着天真地梦,会有个女孩子向自己告白,然后彼此携手不放弃,互相扶持、彼此相信,白头偕老一直到天荒地老。直到大学毕业毕业送行,去 KTV 有同学点了这首歌,深情的告白,才突然懂了面对爱情真的要勇敢! 突然间发现,逝去的不仅仅是四年青春,还有那些缺乏勇气表白而埋没的爱情。

  大学,谈了两场不长的恋爱。我一直感觉自己成熟得比较晚,不懂怎么谈恋爱,怎么和异性相处,很多东西直到大学毕业后才渐渐明白。相对来说,大学的女孩子真的比男生早熟,至少比我早熟得多。她们那时候懂很多我不懂得东西,了解很多我不了解的为人处世。虽然和每个女孩子不同,但至少都喜欢歌曲。那会的自己,不知道怎么深入了解一个女孩子,但从歌曲能唱出一个人的品味。

  第一个女孩子,给我介绍了一首《小酒窝》,轻快的节奏,真的有种恋爱的感觉。可惜,那会的自己太笨,不懂得怎么表达。那会的自己,约会地点居然挑图书馆。现在想想,也没了谁了,活该单身。也许,当时单纯地想找一个人一起泡图书馆吧。也许,就像找个人一起学习,一起有个目标可以努力。也许,这就是校园爱情的单纯之处,没有太多现实的牵涉,只是简单的想一个陪。

  第二个女孩子,给我分享了一首《蜀绣》。浓浓的中国风,一下子就爱上了。真不敢相信是我们的春哥唱的,那会,春哥真的很火——信春哥得永生。歌词很美,有种读宋词的感觉。春哥略带磁性的声音,道出少女默默守候的忧愁和”一生有人为你等“的坚守。只愿,诸君不辜负那一颗为你坚守的少女心。

  第一次听王菲的歌曲是《水调歌头》,是班主任给我们上苏轼这首词的时候。一首歌爱上了她的歌喉,空灵的声音,仿佛一只在树梢的鸟,自然而没有杂质,歌唱只是歌唱,无关技巧,听着耳朵都想睡觉。大学那会身边有个很要好的同学,找了个乖巧地学妹做女朋友,在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。然后,就这样,我陪着他们一直到大学毕业:一起吃饭,一起上下课,一起泡图书馆,一起考研……那会的自己,和他们很自然地相处,傻里傻气得竟丝毫没有感觉自己是一盏很亮、很亮的电灯泡。本以为,最后我会是他们结婚时的伴郎,然后在他们婚礼上吐槽自己的愚笨。听到他们分手的时候,感到很意外,但那会的我还坚信着会他们的爱情会像小说《忽而今夏》的男女主人公那样,分分合合,虽然波折但结果总会是美好的!收到那个女生结婚的消息,他们那部爱情小说,终于迎来了结局。最后,并没有“合合”,只有戛然而止的爱情。听着王菲和陈奕迅的《因为爱情》,突然觉得好伤心,好像丢掉的是自己的爱情一样。原来,生活真的不是小说!

  第一次听《十年》,还在初中,那是还是一个练爱情都不知是何物的少年,当时只是觉得好听,所以,每次 KTV 必点。因为不需要太多唱歌技巧,连我的破嗓子都容易唱。唱着唱着,就这样,一晃二十年了。那些一起唱歌的人成了匆匆的过客,歌里的故事成了一种永恒的回忆。下一个十年,我应该也有媳妇和孩子了,应该也会和她们一起继续歌唱这首歌。

  就像《最重要的决定》唱的一样,用心经营自己的爱情和婚姻。爱人,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,而不是勉强的。到了这年龄,每次给老妈打电话,聊着聊着,最后总能变成催着我找对象,然后我只能装死听训。身边的热情小伙伴,也招呼着给我物色妹子。不是不想找,而是怕不幸福!听着身边有同学说某某吵架了,某某某家暴了,又某某某闹离婚了。有多少是当初不了解而勉强在一起的?现在矛盾的,再看当初的相爱是否又显得可笑?

  《当爱在靠近》,塑造了我最初的爱情观——日子再忙,也有人一起吃早餐。每天的早餐,不用太丰盛,只要有人一起吃,安安静静地看着对方吃着就很幸福。生活,就是一堆平平淡淡的小事组成的,两个人安安稳稳过日子。累了,互相就依靠。偶尔闹点小别扭,相互包涵彼此。我们生而平凡,哪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大事。幸福,就是猫吃鱼,狗吃肉,奥特曼打小怪兽。

  就像《后来》中唱的那样,慢慢长大的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,懂得了如何呵护爱情。别太早遇见,因为我还不懂得如何去爱;被太晚遇见,我很怕自己真的以为等不到你。在对的时间,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。在错的时间,遇见对的人,也是一种幸运,教会了我成长。和每一个人相处,我一定会像海绵一样吸收着对方的优点,然后慢慢成长。愿,我们相遇得恰到好处!正如张爱玲说的“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。”

  物质越来越丰富的今天,音乐却越来越匮乏。熟悉的歌手,渐渐退出乐坛,熟悉的音乐也渐渐老去。每次打开听歌软件,戴着耳机,重复循环着那些熟悉的老歌;每次 KTV,唱的都是中学时代的歌曲。到底是自己老了,偏离了现在的年轻主流,还是耳朵被那些好听到入骨的经典养刁了?

  很庆幸自己的青春里有周杰伦,蔡依林,莫文蔚,梁静茹,刘若英,陈奕迅,林俊杰,张韶涵和 S.H.E.…… 陪伴着成长。多谢他们用心地歌唱,恰到好处地道出我们青春那些的小秘密,唱出我们那个懵懂岁月对未来无尽的憧憬,诉说着我们那个青涩年纪对爱情悄悄的渴望。

  以前,听歌听曲;现在,听歌听词。以前,听旋律,好听就是王道。现在,看着歌词听歌,听里面的故事。一路上,真的交到不少值得一辈子珍惜的朋友,有像兄长一样的同学,有总是带来欢乐的逗比,还有知心的学弟学妹……就像《朋友》中唱的,朋友一生一起走。那些岁月,静谧安好,像一壶一辈子珍藏的美酒。

  请问:以前那些一起听歌的人现在还在你身边吗?那些一起唱歌的人现在还经常联系吗?

(文中的那些音乐:https://music.163.com/playlist?id=6913107170&userid=435927720